-
政策有效期:
2025-09-01 09:00:00 — 2025-09-15 17:00:00
-
补贴条件:
应同时具备 以下四个条件:
01 2023年7月1日(含)以后在新都区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在校期间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02 毕业后6个月内就业,且首次就业在新都,并由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个月及以上(新都区、成都市本级、四川省本级参保均可),期间未变更工作单位。
03 非新都籍高校应届毕业生须迁户到新都。
04 在新都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
-
补贴额度: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享受3 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享受10 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三)在校期间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期间享受3 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四)在校期间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期间享受10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
领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