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旅游企业纾困补贴政策
导语 好消息,旅行社一次性补助来了,最高50万元,另外针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民营旅游景区、民宿等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细分领域《措施》首次在省级层面给予纾困补助。
5月27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纾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旅行社纾困力度。
旅行社:20万元
相比此前出台的暂退旅行社保证金等政策,此次出台的《措施》将对旅行社给予一次性补助,纾困力度进一步加大。
根据《措施》,对依法在四川设立,且在保工保产、恢复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的骨干旅行社,根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安全运营、诚信经营和2022年一季度从业人员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万元。
针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民营旅游景区、民宿等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细分领域《措施》首次在省级层面给予纾困补助
民营文艺表演团体:20-50万元
对依法在四川设立,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坚持演出、服务我省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在保就业保稳定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根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演出场次、从业人员数、社会效益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30位的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50万元。
民营旅游景区:10-40万元
对全省仍在接待游客的3A级及以上民营旅游景区,根据2021年度接待游客人次、实现门票收入和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40位的按景区等级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40万元。
天府旅游名宿:10万元
对2021年度被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宿的,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
除了一次性纾困补助外,金融对文旅企业的专项纾困措施也进一步得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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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确,要进一步降低小微文旅企业融资成本,对使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向文旅企业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给予1.5%的贴息支持,贴息后贷款利率不超过LPR+0.15 个百分点;
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文旅等普惠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
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文旅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
此外,《措施》还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保障力度,对演出举办单位提交的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等进行预审,在参演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演出举办单位办理相关许可可实行现场办结、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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