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

导语 成都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补贴,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补贴。

  受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乡农民工: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对大学生在筛查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创业实体)

  一、创业实体概述(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开办网站

  大学生创业实体申请材料:

  1、创业实体概述

  2、身份证

  3、创业项目计划书

  4、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的证明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

  身份证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创业项目)

  大学生创业实体申请材料:

  1、创业实体概述

  2、入驻创业园区时间及孵化情况证明材料

  项目补贴个人申办与团队申办都应提交:1、创业补贴申报表专家评估意见

  材料说明:

  创业实体概述(原件)

  1.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附件第七条:大学生创业申请材料:1.创业项目。由个人领办应附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由创业团队领办还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

  2.创业实体。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材料下载入口: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创业实体申请的需到创业实体地进行核实;

  4.公示7天无异议后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后拨付到个人账户。

  常见问答: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

  答: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补贴标准: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小微】即可查看成都个小微企业房租补贴、 税收优惠、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及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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