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才公寓租售方式
导语 崇州市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购房出售,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详见正文。
崇州市人才公寓租售方式
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购房出售,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优惠面积
取得安居资格的A、B类高端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高端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D类、E类高端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可根据房源情况和人才需求情况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适当放宽实际租购面积的申请。
先租后售方式
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政策性优惠,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选择共有产权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
先租后售方式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的租金标准根据人才标准且按照:A、B类人才租金全免;C类人才为市场租金价格的50%;D类、E类人才为市场租金价格的60%。
共有产权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5年共有产权期间,各类人才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面积部分的租金,在扣除人才持有不动产份额面积后,参照先租后售方式的租金标准执行。
优惠出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人才须在本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政策来源:崇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3535353535n/jczwgk_ggwhf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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