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请廉租房需要单位社保吗?

导语 成都申请廉租标准公租房没有社保缴纳的要求,需要本地户籍以及满足相关年收入和住房情况即可申请。

  成都申请廉租房需要单位社保吗?

  不需要,成都申请廉租标准公租房没有社保要求。

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5+1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家庭

  (1)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5+1区域城镇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2.户籍单身居民

  (1)5+1区域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年收入2.5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房产规定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区(市)县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信息来源: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bzzn/2021-09/03/content_0b4332ed0cfb4f5e8e21b7303c003b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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