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

导语 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成都金牛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接下来就和成都本地宝一起了解一下。

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事机构 区房管局
适用范围 金牛区行政区划内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城市住宅房屋租赁或非住宅房屋的租赁
事项审查类型 即办件
事项类型
审批依据 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2.《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四、六、十五条;
3.《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07年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
附件

1、房屋租赁备案法律依据

受理机构 区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决定机构 区房产管理局
办理地址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2区17、18号房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一.金牛区行政区划内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城市住宅房屋租赁或非住宅房屋的租赁;
二.有以下情况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
2.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4.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5.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申请材料目录 内容 1.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2.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3.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①当事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营业执照副本;②查验原件(含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需查验:①产权人及共有人原件②受托人或转租人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备注
附件
申请接收 是否开通网上审批
网上审批网址 成都市城乡房屋租赁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fwzl.zw.cdfgj.gov.cn/
是否可以提供预约办理
预约方式 微信公众号:金牛服务
办理流程 受理过程 1.受理。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提交材料。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合格后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
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过程
决定过程 2.决定和结果送达。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当场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房屋租赁备注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区房管局依法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流程图
审批结果 内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附件

1、房屋租赁备案审批结果1 空表

2、房屋租赁备案审批结果2 空表

结果送达 结果送达
是否现场取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 87707309
传真 89991761
部门邮箱
监督投诉渠道 金牛区房管局监察室89991937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http://fwzl.zw.cdfgj.gov.cn/
温馨提示 1.金牛区行政区划内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城市住宅房屋租赁或非住宅房屋的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职工与本单位的住宅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除外;
2.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常见问题 问:因当事人在外地,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不便提供,怎么办?
答:房屋租赁备案可以通过网络(http://fwzl.zw.cdfgj.gov.cn/login)办理。在网上系统审核通过后,直接到房管局窗口领取备案证书,不再查验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等原件。
问:因房产证抵押银行无法提供原件怎么办?
答:凭所有权人身份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助打印的房屋信息,可作为已核产权原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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