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同意后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账户。

一、销户提取条件

1、离退休;

2、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3、出境定居;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城镇最低收入保障范围的。

二、根据不同类别,应提供的资料要件

1、离退休:区(市)县级及以上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职工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因为死亡的户籍注销证明、医院死亡通知书、法院宣告死亡证明均可)、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继承或受遗赠权公证文书及复印件(继承权有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继承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出境定居:公安部门出具的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注销证明、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出境定居的提取申请(内容应包括提取原因、出境定居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公积金缴存截止时间、提取申请时间)、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区(市)县级及以上劳动或医疗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申请(内容应包括提取原因、符合提取条件的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公积金缴存截止时间、提取申请时间)、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享受城镇最低收入保障金范围的:职工从民政局领取的低保证、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出具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低保的提取申请(内容应包括提取原因、符合提取条件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公积金缴存截止时间、提取申请时间)、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离退休职工申请提取与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由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在缴存银行办理:

离退休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向单位申请→单位初审,填制《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表》及现金支票→单位持相关证明资料《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表》现金支票到单位缴存银行办理→银行按照中心要求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办理销户提取;

2、职工出境定居等需中心审核的销户提取办理:

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向单位申请→单位初审后,出具书面申请与相关证明资料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并鉴章→单位填制《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表》及现金支票→单位持中心鉴章的申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表》及现金支票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销户提取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提示:

1、单位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方可办理销户提取;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 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释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公积金】即可查询公积金业务办理预约入口、公积金按月提取条件、缴存及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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