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高风险地域县、市、区停止区域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
导语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有被确定中、高风险地域的县(市、区),必须一律停止区域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行为。
11月5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有被确定中、高风险地域的县(市、区),必须一律停止区域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行为;没有中、高风险地域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培训时间、人数,或者暂停培训行为,坚决杜绝因培训引发疫情的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要立即开展拉网排查和整治“黑机构”。各地要强力统筹各部门力量,压实区县责任,发挥社区的综合管理功能,把“一对一”、无证无照“黑机构”等“地下”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查处纳入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充分总结前期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治理的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对辖区迅速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隐藏在居民小区、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补习班”等“地下”培训,对发现的“地下”培训和“黑机构”等进行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公布、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统筹信访、市民热线等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并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对于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不作为问题,应当作为漠视轻视群众利益问题严肃问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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