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解读

导语 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包含不作论文要求的项目、学术造假的处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这些以后不作论文要求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

  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重大贡献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权重,注重考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这些人也能评职称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向基层一线倾斜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离岗兼职3年内正常申报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评审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外籍人员可评职称

  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不得参评专技职称

  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和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少跑腿、少填表、少准备资料

  职称评审要化繁为简,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条件和程序,减少交叉评价和“多头”评价,让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少填表、少准备资料,减轻人才“被评价”的负担。同时,要避免“一放就乱”,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这些职称系列改革3年完成

  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

  5年全面形成职称新制度

  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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