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导语 对落户新津且在津全职工作的人才,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分别按照A、B类人才15万元、C类人才10万元、D类人才5万元、E类人才2万元进行补贴。
一、支持标准:
对落户新津且在津全职工作的人才,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给予E类及以上人才一定额度的购房支持,鼓励人才扎根新津。
二、补贴标准:
购房支持分别按照A、B类人才15万元、C类人才10万元、D类人才5万元、E类人才2万元进行补贴。
三、申报条件:
(1)户口在新津且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2)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3)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无房证明;
6.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相关证明;
7.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证明资料;
(三)企业资料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五、申报渠道:
(1)由个人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由向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类别,区公园城市局负责审核购房资格。
区公园城市局咨询电话:028-82518637
信息来源:新津科创通https://www.xjkct.com/tion/wyzc.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查看成都部分区县以及周边其他市区购房补贴政策,获取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标准,申请入口,使用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