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政策
导语 都江堰市对于认定符合A、B、C、D、E类无房人才,给予不同类型的购房补贴,详见正文。
都江堰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政策
(一)补贴时限: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
(二)补贴对象:经认定符合A、B、C、D、E类人才,且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并两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
(三)补贴标准:A类人才补贴24万元/人;B类人才补贴14.4万元/人;C类人才补贴10.8万元/人;D类人才补贴8.4万元/人;E类人才补贴7.2万元/人。(注: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且只能享受1人补贴。)
(四)补贴方式:由市住建局与开发企业结算补贴资金。
(五)房源范围:市住建局建立房源库内项目。
(六)办理流程:人才向人才类别认定部门提出购房补贴申请后,经联审符合条件的,由市住建局发放人才购买商品房补贴标准认定书。开发企业按照认定书确定的补贴标准,向市住建局申请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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