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最新消息

导语 四川对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报废电池类型不同可享受新车销售价格的15%或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川电动自行车补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报废电池类型不同可享受新车销售价格的15%或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申请方法

  具体实施细则四川省商务厅正在加快制定中,请持续关注

  国家政策

  商务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如何换新?

  ● 各地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 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 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

  ● 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

  ● 各地要妥善回收处理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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