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澜悦溪岸花园人才公寓五批次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

导语 新都区澜悦溪岸花园人才公寓(五批次)中所需要的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清单明细见正文。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或未婚承诺(未婚承诺可现场填写)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时提交对应人才类别的如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等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可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打印。若在省级社保机构缴交的,可通过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打印);

  6.成都市包含个人名下现有和曾有房屋信息《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可在新都区政务中心B区1楼凭身份证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7. 在售楼部现场填写“成都市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承诺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澜悦溪岸】可直达新都区澜悦溪岸人才公寓申请入口,查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房源价格+户型+配套设施等更多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