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优抚登记公告

导语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优抚登记在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9日(每日9:00至17:00)进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的规定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优抚登记工作,现将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本次登记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之间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优抚保障对象。

  二、登记规则

  (一)本次登记的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摇号配租。

  1.优抚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优先摇号对象: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先对象;

  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⑧退出(不含辞退、开除)的消防救援人员、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遗属;

  ⑨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优抚对象须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9日(每日9:00至17:00)携带优先证明资料(如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和身份证明原件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成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站1号窗口提交优先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低保家庭除外)不需前往窗口提交优先证明材料,由住房保障部门自动将其纳入优先摇号。

  2.不具备以上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由住房保障部门自动纳入登记摇号,不需前往窗口办理。

  3.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优抚保障对象进行核验,对不符合优抚保障对象,纳入普通保障对象摇号。

  (二)截止2024年4月9日17:00未提交优先证明材料的保障对象,将纳入普通保障对象参与摇号。

  (三)保障对象现在使用的电话号码与申请保障资格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不一致的,主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19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更改电话号码。如未主动进行变更,造成未能选房的,自行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

  1.选房顺序通过分类摇号产生。

  2.2024年4月12日起,保障对象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住房保障”专栏,在住房保障最新公告里查看本次可配租房源的项目地址、套型、建筑面积等信息,同时可进入公租房VR看房里查看项目简介和部分户型情况。

  3.摇号相关事宜,在登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另行公告。请保障对象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住房保障”专栏,在住房保障最新公告里查看。

  4.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本次登记范围内保障对象的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5.保障对象咨询登记相关事宜请拨打86280083。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成都22个区县公租房最新房源登记公告、申请条件+材料+方式+查询入口等,以及公租房摇号结果查询、房租减免、租赁补贴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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