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2025年(第一批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导语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2025年第一批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至4月24日。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工作年限: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相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体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第一点“招聘岗位”。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需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详见第一点“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4月24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综合办。

  (2)网上投递简历。邮箱地址:1063419747@qq.com。

  3. 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携带工作简历、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包含学信网上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综合办登记报名或将以上资料扫描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确保扫描内容工整清晰。

  4. 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下载电子版填报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

  报名截止后,医院考核考评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及考评方式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1.笔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1)时间:根据各竞聘岗位报名情况确定。

  (2)地点:医院六楼会议室。

  (3)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组成。

  2.面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的,全部参加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5:1的,按同一岗位招聘数1:5进入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3)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评应聘者履职所具备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考官按照评分表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并取平均分。

  3.按照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进入体检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后续若有递补,递补者成绩需达60分以上。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在其他有资质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接受涉罪涉纪查询等考察程序。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协议

  经无犯罪记录证明、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确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岗前培训

  医院针对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学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开展培训,提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考评领导小组。参加聘用的对象和组织开展聘用工作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人员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纪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管理考核

  入职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技能、工作纪律、医德医风等方面。考核合格后经个人申请,所在科室、职能科室、院班子审核后予以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028-85661817(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监督电话:028-60658938(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六、联系方式及附件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太平街道罗家堰街26号

  联系人:综合办张老师

  电 话:028-85661817

  邮 箱:1063419747@qq.com

  附件下载: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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