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专业技术岗人员,报名时间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专业技术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招面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21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20〕140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9)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存在与第三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保密违约纠纷等情况,与其他单位、公司、团体未解除的竞业限制等。
二、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按人事代理管理,相关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参照我校同类同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招聘岗位为后勤基建处专业技术岗,招聘名额为2名。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将个人的自荐材料发送至rsc@cuit.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应聘后勤基建处专业技术岗人员。
本公告有效期从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后勤基建处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面试和考核,择优录用。
四、考核方式及工作流程
(一)本次招聘由后勤基建处负责牵头组织资格初审和面试(含专业考核),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流程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引进人才工作流程的规定》(成信人发〔2016〕3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后勤基建处将候选人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公示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报考者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考核招聘拟聘人员。
五、体检
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报考者须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审核确认及手续办理
学校对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后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八、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966480(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28-8596647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028-86139086(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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