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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导语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录3名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其中:招录业务岗聘用制书记员2名、行政岗聘用制书记员1名。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羊区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单位及名额

  青羊区检察院计划招录3名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其中:招录业务岗聘用制书记员2名、行政岗聘用制书记员1名。

  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文后二维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考试内容、招录流程等事宜详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详见文后二维码附件2)。

  招录基本条件

  01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取得双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0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因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担任企业等高管、出资人等经商办企业或者兼职的,但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退出的除外;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招录步骤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24:00。请如实填写《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文后二维码附件3),并与岗位所需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2寸证件照等电子版本)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264718258@qq.com。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报考者可在10月20日在青羊区检察院官网(http://www.cdqyjcy.gov.cn/)、青羊检察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开考比例

  招录名额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在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降低比例至1:2。降低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青羊区检察院官网(http://www.cdqyjcy.gov.cn/)、青羊检察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1.根据招录名额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招录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等比例降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因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应急应变及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的适配程度。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录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即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其他

  笔试、面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本次未予聘用的考生信息进入递补人员储备库。若出现职位缺额,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和正式聘用

  公示

  招录单位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羊区检察院官网(http://www.cdqyjcy.gov.cn/)、青羊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公示反映问题决定不予以聘用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般不超过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宜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2.为规范考试流程,招录期间相关信息仅在青羊区检察院官网(http://www.cdqyjcy.gov.cn/)、青羊检察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不授权其他任何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86692987(廖老师)。

  4.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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