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增值税免征购房年限要求

导语 成都增值税免转让唯一住房的需要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税。

  转让唯一住房的需要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税。

  详情如下:

  1、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即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购房年限不足2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免征增值税;

  2、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购房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税。

  常见问答:

  个税有变化吗?还是只有增值税由满五年减免变为满2年减免?

  无变化。

  本次仅涉及增值税的相关减免政策调整,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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