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合同类公证办理材料
导语 成都经济合同类公证办理材料有哪些?成都保全证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成都经济合同类公证办理材料的相关信息。
经济合同类公证:
1、转让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借款、担保、融资、合伙、租赁、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合同(协议)公证;
2、招标、投标、拍卖、授权委托书公证;
3、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公司章程公证;
4、证据保全公证、提存公证、强制执行公证。
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三)需要保全的证据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和申请人与灭失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须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证明或其他能够说明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有关证件;
(五)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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