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差异化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调整

导语 2021年9月13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出台了缴存提实施细则,并将于10月8日起实施,其中实行差异化缴存比例就是重要调整之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差异化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调整的一些问答

  差异化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分类规则需要调整,如何办理?

  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履行表决程序,确保决议事项的有效性,并将新的决议及时向公积金中心报备。

  差异化比例单位为职工配缴的缴存比例需要调整,如何办理?

  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未发生变化的,单位无需提交新的决议,直接按照调整缴存比例的管理规定进行调整。例如,某单位已审批完成5%、8%、10%三档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该单位为职工张三配缴的单位缴存比例为5%,现准备调整为8%,则该单位可按照调整缴存比例的管理规定直接进行调整,无需提交新的决议。

  差异化比例单位的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单位应告知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差异化比例缴存事项,并按申报的缴存比例分类规则,确定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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