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关于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导语 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发布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具体的招聘岗位及条件,为您介绍。
为有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要求落地落实,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效推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华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科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成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亲和力、语言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强,熟练掌握机关公文写作技能,熟悉电脑操作。
3.年龄22-30周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有政府部门工作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填写报名表或电子邮箱投递报名表。
(三)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成华区东秀一路209号成华区民政局3-3办公室,邮箱:921751007@qq.com,联系电话:028-84329522,联系人:张老师。
四、报名、考试、考核程序
(一)应聘者自行下载《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成华区民政局指定邮箱或到成华区民政局现场报名。
(二)成华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五、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成华区民政局通知报到上岗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未按用人单位规定时间报到上岗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每月2180元,转正后按成华区民政局临聘人员相关待遇标准发放工资,享受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8-8432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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