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标准
导语 从2023年7月起执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93元/月。
四川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23〕100号)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93元/月。
本标准从2023年7月起执行。
文章来源,链接https://mzt.sc.gov.cn/scmzt/qitazhengce/2023/9/18/a3a21b9fa9bf4f9c88d19e339283b726.shtml
拓展阅读:什么的特困人员
农村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四川具体的认定标准可以咨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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