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县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条件

导语 成都大邑县购房补贴第一类申请对象为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具体支持哪些人才购房?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包括“大邑人才计划”“安邑人才”“大邑工匠”等。

  第三类:在我县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县“四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

  拓展阅读: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完整版)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2.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同时申报购房补贴。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3.申请人为重点企业人才的,应与我县用人单位具有至少6个月以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须是新建商品住宅,是指能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住房,不包括商业、车位、二手房等;

  2.房屋购买时间应在补贴活动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3.所购房屋不属于安置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推荐阅读: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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