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被认定为工伤之后怎么获取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现在就跟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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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诊断)后,单位填报《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一式两份(死亡的三天内,重伤的七天内,轻伤的十五天内)向市社保局工伤生育处备案登记。

2.参保单位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申请工伤认定,待《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单位持三份报送市社保局工伤、生育处备案。

3.工伤(职业病)职工经医院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伤残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达到1--4级的工伤人员可申请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办理流程

总流程

①工伤备案—②工伤认定—③劳动能力鉴定—④待遇支付

01工伤备案该怎么做?

申请时限:死亡三日,轻伤、重伤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

办理途径:用人单位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工伤事故备案,未开通网上经办系统的单位需填写《成都市工伤事故备案表》前往就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02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申请?

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书面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一年内。

划重点!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03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什么时候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划重点!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切记!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04职工因工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前期的治疗费筹措困难怎么办?

1.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其得到及时救治并垫付相关费用。

2.对于职工受伤情形属明确“三工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事故)且在成都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预结算申请。

办理时限地点

办理时限:

医疗待遇:20个工作日

其他情况:5个工作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地址: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值班电话:61888166

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12333

传真:61888168

各区人社局信息,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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