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游四川期间旅行社组织包机来川旅游奖补申请指南
导语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组织包机从省外来川旅游的旅行社(不含入境包机),以同一旅行团队完成往返为一个架次,按照旅游团队的客机上座率给予2个档次的奖补。
冬游四川期间旅行社组织包机来川旅游奖补申请指南
(一)政策标准
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组织包机从省外来川旅游的旅行社(不含入境包机),以同一旅行团队完成往返为一个架次,按照旅游团队的客机上座率给予2个档次的奖补。
1.上座率达到80%(含)及以上,每架次给予28万元一次性补助;
2.上座率达到60%(含)至80%,每架次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旅行社;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信用记录良好;
3.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包机从省外来川旅游,填报了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
4.自2023年1月1日起至申报截止日期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列入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且自2023年1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从事“引客入川”相关旅游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5.旅游团队应当在四川境内住宿不低于3晚;
6.未参与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来川人次奖补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旅行社组织包机来川旅游奖补申报表(附件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3.项目佐证材料:旅游包机合同(或航空公司正式回复的包机函件)及付款凭证,旅游团队需附电子行程单、旅游意外险保险单、游客名单(含身份证信息),自由行客人需附单项预订合同、游客名单(含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住宿发票复印件;
4.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团队地接协议、导游委派手续、供应商或旅游辅助人确认函、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等相关材料以及原件。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应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注册所在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两份(申请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U盘拷贝)。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分社和服务网点开展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业务,由旅行社统一报送。
2.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复核,复核结果经公示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项目初审报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项目审计报告、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文化和旅游厅,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
3.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各市(州)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审计,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下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