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交车乘车规定(修订)政策解读

导语 《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来啦,关于修订版的政策解读来啦,包括此次修改的条例新增的内容。

  《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原《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部分内容已不符合新的行业法规的要求,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运营管理服务需要。为进一步维护乘坐秩序,规范乘坐行为,保障运营安全,为市民乘客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我们对原《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进行了修订。

  二、基本结构及主要内容

  《乘车规则(修订)》共十二条。第一条和第二条明确本规则制定目的及适用范围;第三条主要明确乘客在候车、上车、下车时应遵守的规定和注意的事项,并倡导乘客尊老爱幼助残和老年人错峰出行;第四条明确乘客在乘车时不得从事危及安全、影响卫生及乘车秩序的行为;第五条明确乘客禁止携带危及安全、影响卫生的物品或者动物乘车;第六条和第七条,明确普通乘客、使用优惠凭证乘客和儿童应遵守的票务规定,以及乘客有权拒付车费的三种情形;第八条明确乘客在遇到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遵守的规定;第九条明确乘客有对公交规范服务监督的权利和对乘客的倡导意见;第十条和十一条明确违反本规则的处理措施;第十二条明确本规则的施行时间。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一)强化文明乘车责任。《乘车规则(修订)》新增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滋扰其他乘客的规定,营造安静文明的乘车氛围;新增“不向窗外扔掷废弃物”;对禁止 “吸烟”范畴也作了进一步明确,将吸电子烟纳入其中;将原规则“禁止携带未密封包装的有严重异味物品”改为禁止携带散发严重异味或者易造成污损的物品,更好地维护环境卫生;补充完善快速公交文明乘车规范等内容。

  (二)完善安全乘车义务。乘客不得从事行为中新增强行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城市公共汽车车辆、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拒绝接受安全检查、不遵守传染病防治管理规定等内容;新增“乘坐座椅配置有安全带的公共汽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带”;鉴于近几年国内主要城市已发生多起电动代步车、锂电池自燃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为保障广大乘客的安全乘车环境,新增“请勿携带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本人使用的助力车除外)、无规范标识标志或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如电压为5V且大于20000mAh)的充电宝、锂电池”,作为倡导性意见。

  (三)出行政策更加暖心。《乘车规则(修订)》中将原规则“禁止醉酒乘车”,改为禁止醉酒者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陪护乘车,即醉酒者在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陪护下可以乘车。“禁止携带犬只(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卫生的动物乘车”也调整为“禁止携带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以外的其他活体动物乘车”,即除导盲犬外,还允许携带助听犬、介助犬、治疗犬等其他有识别标识的服务犬乘车,方便特殊群体出行。

  (四)票务规定更加惠民。儿童免票方面,不再限制免票儿童人数。将原规制“每名乘客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一名,超出的按超出人数购票”修改为: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免费乘车,出于安全考虑,建议一名成年乘客带领儿童数不超过两名。“不超过两名”的建议不是强制要求。行李收费方面,在继续要求行李物品不占用座位,不阻碍通道的基础上,删除原“占地面积超过0.25平方米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行李,每人只能携带一件,并加投一人车费”的规定,对符合规定允许携带的行李物品不再收费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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