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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

导语 2026年全国推免研究生报名在即,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须知

  一、基本原则

  学校2026年的接收工作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选拔;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申请条件

  (一)学校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类别分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直博生三类。

  (二)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普通推免生。普通推免生的申请人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此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专业的要求。

  5.学院接收工作细则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三)学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符合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全日制直博生的申请。直博生申请人在满足学校普通推免生的接收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学校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直博生。

  (五)硕士研究生免试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学校202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直博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学校2026年录取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20%。

  三、申请程序

  (一)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申请人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将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须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志愿;国家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学院将通过该系统向审核通过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须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四、复试考核

  (一)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组织复试。申请人在复试前应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学院将安排专人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

  (三)学院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并对外公布,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将采取随机选定考生的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等措施,确保公平、公正。复试重点考核评价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等模式,由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并在接收工作细则中注明且对外公布。

  (五)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直博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复试满分100分(含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各批次的复试标准保持一致。

  (七)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须到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健康标准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五、录取规则

  (一)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分专业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予以公示。对于拟录取的申请人,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予答复。

  参与直博生复试但未进入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如达到学院接收普通推免生的条件,则按普通推免生进行录取。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并报送至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四川省审批最终确定。

  (三)被确定为推免生后,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何时,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6.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

  7.其它不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招生规定者。

  (四)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奖助政策按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直博生的奖助政策按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监督

  (一)学校纪委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接收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

  (二)所有参与接收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被追究责任。本年度有近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向学校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接收工作。

  (三)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接收工作的细则及专业目录。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3日(学校公示时间为7日)。

  (四)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复议。

  七、其他

  (一)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816-6089115

  (二)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者不得录取。

  (三)本须知内容如与教育部、四川省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四川省和学校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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