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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中小学春秋假试点通知

导语 自贡市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春秋假”制度,现就全市开展中小学春秋假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贡市中小学春秋假试点通知

  一、目的意义

  以“五育并举”为核心,通过科学设置春秋假,缓解学生学业压力,丰富实践体验,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家长陪伴孩子创造集中时间,强化亲子互动,形成良好家校共育氛围;联动文旅、消费等领域资源,激发家庭消费需求,推动“教育+文旅”融合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 1—8年级。

  三、时间安排

  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共计2天(与法定假期衔接,具体时间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当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确定)。

  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至星期五,共计3天。

  春秋假时间严格计入《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比例及说明》中“学校机动时间2周”范围,不占用学校新授课时间和复习考试时间,不进行调休补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教育+文旅+人社+发改”协同机制,教育部门牵头统筹假期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规范教学管理。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不得在假期前后集中补课或调休;放假期间,少布置或不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布置实践类作业,可通过线上平台发布“假期实践建议清单”。

  (三)做好托管服务。针对双职工家庭、留守儿童等,以片区、教育集团或学校为单位设置托管点,提供免费托管服务,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学生在校用餐按实际成本收费并提前公示。

  (四)鼓励带薪休假。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员工结合春秋假陪伴孩子;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五)丰富资源供给。假期期间,全市博物馆(除文物建筑和遗址类博物馆)等公共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文旅部门推出“学生优惠套餐”,支持开发“研学产品”。

  (六)强化宣传与反馈。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政策意义与要求,建立“线上反馈平台”,及时收集意见建议,每学期开展1次实施效果评估,持续优化方案。

  “春秋假”制度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请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中小学春秋假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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