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贷没还完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导语 抵押人需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才能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所以如果需要办理增名的,需要先咨询你的贷款银行。

  成都房贷没还完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由于房屋存在贷款,属于抵押给银行的状态,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之日起,按规定办理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转移登记。

  说明抵押人需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才能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所以如果需要办理增名的,需要先咨询你的贷款银行。

  如果增加名字在哪办理?

  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缴费、领证(可选择网上或窗口缴费,邮寄或现场领证)。

  有什么办理费用?

  成都市办理姓名、名称或地址变更的不动产登记是不收取登记费用,但存在共有人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税费。

  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的,赠与方需缴印花税(0.05%),受赠方印花税(0.05%)。受赠人转让受赠的房屋,应缴纳增值税(5%,转让购房时间满2年的住房免征)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20%,转让购房时间满5年家庭省内唯一住房可申请免征)、印花税(0.05%,住房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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