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导语 大邑县人才租房补贴可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科提交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并通过审核、公示、发放的流程进行。
大邑县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和发放流程
申请前提条件
1.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2.线上(天府市民云APP办理)或线下(大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科)完成租赁登记备案;
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科提交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大邑县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租赁登记备案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大邑县域无自有产权房屋的证明材料 ;
(6)租赁补贴发放银行卡复印件。
(二)审核
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形成租房补贴发放方案。租房补贴按年度结算,租赁未满一年的,租金补贴按实际租住时间进行结算。每年由县住建局定期发布通知,申请人按时提交资料后据实发放租房补贴。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由县住建局负责将人才姓名、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
(四)发放
租房补贴发放明细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住建局负责将资金发放方案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按财经相关程序发放租房补贴。
(五)复核
由县住建局建立租房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台账,不定期对租房补贴人员房源情况及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抽查。
(六)租房补贴的停发、退回
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发放完租 房补贴的,停止发放;已经发放租房补贴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合县住建局向人才追回需退回的租房补贴。
1.租房补贴发放期内人才及家庭成员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
2.弄虚作假违规申请租房补贴的;
3.租房补贴发放期内,人才因工作变动,与我县用人单位无劳动或社保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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