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贷款政策
导语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近期成都购房贷款政策,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商转公,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购房贷款政策
一、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一)房贷利率及首付比例
首套房:首付最低15%,利率最低LPR-60BP,按目前的LPR计算即3.00%
二套房:首付最低15%,利率最低LPR-30BP,按目前的LPR计算即3.30%
(二)套数认定
①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②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③此外,家庭名下有2套(含)及以上住房,若为二孩及以上家庭,可认定为首套。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房贷利率及首付比例
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5年以下(含5年)为2.35%,5年以上为2.85%
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5年以下(含5年)不低于2.775%,5年以上3.325%
(二)套数认定
自2024年8月14日起,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情况:
①无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房,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②有一套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房,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③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单位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至少6个月、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灵活就业缴存人已缴存公积金至少12个月。
(四)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五)具有经购房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商转公
(一)办理条件
①家庭名下唯一住房(需取得房产证),申请人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②申请时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单位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缴存12个月以上。
③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组合贷需提前还清公积金部分)。
(二)办理流程
到贷款银行填写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审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核准→贷款银行放款→借款人领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