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都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支持
导语 2025成都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开始啦,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10月1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都可申报。
2025成都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支持
一、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类人才。
二、支持标准
1.人才取得购房补贴领取资格后,按实际购房款40%给予A、B类人才最高10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20%给予C类人才最高4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5%分别给予D、E类人才最高10万元、3万元补贴(实际购房款不含应由人才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2.新房实际购房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金额为准;二手房实际购房款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二手房交易税收核定房价金额的较低值为准。
3.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兑现购房补贴。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若家庭成员不止一人符合条件,以单个家庭成员所对应的最高补贴标准对整套房实际购房款进行补贴。
5.人才在领取第一次购房补贴前,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最高人才类别重新申报补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 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四、申报入口
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https://www.wenjiang.gov.cn/service/)
五、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1 | 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 必备 |
2 |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 必备 |
3 | 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在温用人单位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为其发放工资薪金的银行流水(A类人才可不提供)(或其他能够证明用人单位为人才发放工资薪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在温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社保参保缴费凭证(A、B、C类人才可不提供)。 | 必备 |
4 | 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已备案)及购房票据,或二手房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二手房交易税票。 | 必备 |
5 | 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 必备 |
6 | B、C类人才还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享受补贴结束后继续在温工作3年)。 | 据实提供 |
其它说明 | 1.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 |
2.申报人应在购买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买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 ||
3.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前申请撤销所购住房网签备案的,如尚未兑现购房补贴,则不予兑现;已经兑现的需退回补贴,退回补贴前不予受理撤销备案申请。购房补贴一般应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申报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后,及时将剩余资金全额发放至个人。 | ||
4.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 ||
5.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查看成都部分区县以及周边其他市区购房补贴政策,获取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标准,申请入口,使用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