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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导语 崇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公布啦!自2026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

  崇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一、购买商品住房支持

  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及以下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给予消费券补贴;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以上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5%给予消费券补贴。

  二、“以旧换新”购房支持

  (一)“以旧换新”购房支持。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及以下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0.5%给予消费券补贴;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以上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给予消费券补贴。

  (二)“等价置换”购房支持。针对影响城市功能提升、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危旧房屋,以栋为单位,支持企业按照市场思维、商业逻辑原则,与房屋业主以“等价置换”方式实施城市更新。

  三、购买商业支持

  鼓励企业或个人购买商业(含办公)用于经营活动,在同一开发项目一次性新增购买100㎡(含)—300㎡(含)的,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5%给予消费券补贴;一次性新增购买300㎡以上的,按购房合同总价款2%给予消费券补贴。

  四、购买车位支持

  鼓励小区业主购买本小区地下车位,每新增购买1套(个),给予2000元消费券补贴。

  五、人才购房支持

  对符合《崇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条件且全职在崇州企业工作的I、Ⅱ、Ⅲ、IV、V类人才给予购房补贴,新增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套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最多可补贴2套;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认定条件且作为共同购买人,最多可补贴3套(补贴标准按夫妻2人中最高人才层次确定)。

  六、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消费券补贴。

  七、公租房承租人购房支持

  支持崇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承租人按程序退租后,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给予2万元消费券补贴。

  八、团体购房支持

  鼓励社会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职工团购崇州市新建商品住房,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团购群体给予形式多样的激励或优惠。

  九、附则

  (一)新增购买指在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发生的购买行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作为购买时间认定依据。

  (二)多子女家庭购房申请补贴需提供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生育情况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等证明材料。

  (三)领取消费券须提交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房人身份证明、缴款票据等。合同备案6个月后仍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了消费券后又退房的,由开发企业在退房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后缴入财政。

  (四)消费券可在崇州市范围内参与活动的企业、门店(具体以崇州市商务局公布为准)直接抵扣相应消费金额,消费券有效期180天。

  (五)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第一款消费券补贴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第二款第一条、第五款、第七款、第八款消费券补贴。

  以上措施适用于崇州市行政区域内,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来源: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s://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47/2026-04/15/content_ad8c999d69474c3a88bccddc2cab83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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