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导语 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学管理、后勤管理人员共21人,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00至2024年11月7日17:00。
一、招聘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人数:21人。详见附件《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教学管理、后勤管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岗位待遇:按照我校合同制人员薪酬管理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以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解释为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爱岗敬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及面试等环节,均采用百分制,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入围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对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进入后续应聘环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公告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等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至2024年11月7日17: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74
4.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相片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上传资料:报考者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需要的有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并提交审核。
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支持:JPG、JPEG、PNG,最大支持:10M)。
5.资格初审
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11月10日17:00,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笔试环节。若无资格初审合格者,报名截止后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
6.打印报考信息表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11月11日17:00前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4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7:00登录考试系统
(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2.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24年11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11月下旬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本人可于公布成绩后两日内向人事处(航空港校区南区行政楼509)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人事处将核查结果于提出申请后三日内予以反馈答复。
3.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前,报考者应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笔试总成绩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与人员名单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4.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由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发予《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人员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地点:西南民族大学校医院
3.体检项目及标准:依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以及社会信用记录、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学校研究后,可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等综合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批后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发送《拟聘通知书》至报名邮箱。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携《拟聘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且不再递补。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问题
(一)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有关情况的需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线索。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按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合同无效。聘用后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南民族大学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环节的,视为本人自愿退出本次招聘,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有关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028-85522064(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
028-85928001(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028-85522381(西南民族大学后勤管理处)
028-85523524(西南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
报名系统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400-088-0028(0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