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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2025年度招聘纪检人员的公告

导语 五粮液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人员2名,报名时间至2025年11月4日24时。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一批纪检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2个岗位2个名额,详见《2025年度面向社会招聘纪检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宜宾市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宜宾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宜宾市市属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认同公司企业文化,自愿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各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凡岗位所需的职称、技能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9.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为准,学历信息以学信网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公司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6.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7.有吸毒史的。

  8.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员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9.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10.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24时。

  2.本次招聘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五粮液官网(https://www.wuliangye.com.cn/zhaopin/social),如实填写报名表。

  3.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说明书,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岗位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因填错信息或报错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应聘者应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大学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请在报名前用电脑端登录学信网下载PDF格式,有效期为3个月);

  (3)相关职务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文件或单位开具的职务职级证明材料;

  (4)近5年内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1份(PDF格式);

  (5)《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PDF格式)。

  (二)资格初审和名额调整

  1.根据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应聘者参加测试,未能参加测试的应聘者本次应聘终止。

  2.对于材料不齐或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应聘者,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知悉并认同公告全部内容,并保证所提交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3:1的比例缩减或取消计划。

  5.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应聘程序。

  (三)组织测试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能力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综合知识、《刑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应聘者持身份证、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党员证明、相关职务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考察对象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2: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都入围)。考察工作主要采取政治审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步开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指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司制度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地点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顶岗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顶岗试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应聘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顶岗试用及录用

  实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完整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包括原单位离职证明等)后办理录用,并按程序报市纪委监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身份;试用期间人岗不相宜的,回原工作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工作接受相关单位和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监督电话:0831-3566696。

  (二)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录用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及录用要求的,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任何关于“找关系”“收费”“培训就能进”等宣传,均为诈骗。

  (五)本公告由纪委办公室拟写,人力资源部发布。

  (六)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831-3565994

  纪委办公室0831-3566807

  (七)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度面向社会招聘纪检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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