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成都市成华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人,报名时间至2026年7月27日止
根据工作需要,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我院现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年龄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近5年内有医德失范、收受红包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前若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电话咨询(限工作日)。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者选择报考职位后扫码填写登记表
2.如实填写《成华区中医医院·成医附一院成华医院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将《报名表》和其他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chqzyyy@163.com。(压缩包及邮件标题标注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未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禁止通过第三方平台(如招聘网站、中转链接等)提交,以免信息泄露或格式混乱。
(1)《报名表》(本人签字)
《成华区中医医院·成医附一院成华医院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
(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含封面和注册信息页);
(6)相关专业规培证书(证明)等
(7)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格式参考)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人员报名资料由医院人事招聘工作小组初审,审核结果、笔试、面试时间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成都市成华区中医医院订阅号)上进行公示。
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由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组成。
(一)考核程序
1.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我院公众号发布。进入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网络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进行原件审核,提交复印件。因提交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资料不齐等造成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招聘职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3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为保证我院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严正声明
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以医院名义发布或进行招聘活动,发布招聘等相关信息均以医院官方微信账号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注意鉴别,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院官方电话咨询查证。
人事科咨询电话:028-60828100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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