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工医保报销范围(门诊+住院)
导语 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应为职工办理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了医保,可以为职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那么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有哪些呢?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新鲜出炉!点击阅读
报销范围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以下项目不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16。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医保】,即可获取成都医保新平台查询入口、平台操作指南、业务办理指南、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