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请人才公寓人才类别变化怎么办
导语 针对网友们近来比较关心的人才公寓申请等问题,成都市住建局收集了17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人才类别发生了变化该怎么办?
以D类人才条件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在租购过程中,人才类别变更为C类,应如何办理?
若选房签约前人才类别发生变更的,可按变更后的类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的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变更后的人才类别进行租购。
若选房签约后人才类别发生变更的,分情形处理:
以先租后售方式租赁人才公寓,在租赁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可按变更后的类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的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补贴标准;
以共有产权和优惠购买方式已购买人才公寓后,人才类别发生变更的,不再作相应调整。
按先租后售方式连续租赁人才公寓满5年且考核评价合格的人才,可在租赁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购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享受优惠政策面积部分,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这里所说的入住时和购买时的市场价格如何理解?
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以该住房预售时的挂牌销售价格为准。购买时的市场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直达人才公寓申请入口、获取人才公寓申请详细申请指南,加入信息交流群获取最新房源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