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学生哪些情况医保不予报销

导语 同学们被录取后到成都上大学是怎么参加医保的呢?那么哪些情况医保不予报销?下面就来看看具体内容。

  哪些情况医保不予报销?

  ⭕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

  ⭕ 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

  ⭕ 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

  ⭕ 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 因美容矫形、生理性缺陷(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 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

  ⭕ 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能不能报销门诊费用?

  针对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一般是校医院)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

  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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