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导语 近日,成都公积金政策发布最新消息,很多朋友也因此产生了一些相关问题,本地宝为您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 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 年,最长为30 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 年。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三)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其中所购再交易房楼龄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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