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利率
导语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1.1 倍。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利率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1.1 倍。
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在3.1%
二套房:五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3.575%
温馨提示:
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一)贷款期限为 1 年的,不分段计息;
(二)贷款期限在 1 年以上的,于次年 1 月 1 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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