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新政后精简了哪些提取业务材料?

导语 成都公积金新政后精简了提取材料,具体有哪些呢?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答:一是已婚职工办理本人名下房屋的住房消费类提取(不含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无需再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二是办理购本市商品房提取不再提供购房合同;

  三是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四是办理低保提取不再提供低保证明;

  五是办理退休提取不再提供退休证明;

  六是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不再提供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不再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答:无房屋所有权,但属于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申请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的,或已婚职工申请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进入成都贷款额度及还贷计算器、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入口及办理指南、最新政策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