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户籍单身居民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个人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且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都江堰市公租房,下面就来看看具体条件和申请材料。
都江堰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我市户籍住房困难单身居民:
(1)个人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
(2)具有我市城镇户籍,年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则需在我市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镇住房、农村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及其他用途房屋,且未承租公房。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个人收入承诺)、房屋信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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