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生育时缴费不满12个月能否申领生育津贴?

导语 2025年生育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处于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12个月(含)及以上,生育保险缴费未达到12个月的,可待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两类人员”2025年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生育保险缴费不满12个月的,能否申领生育津贴?

  答:“两类人员”2025年生育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处于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12个月(含)及以上,生育保险缴费未达到12个月的,可待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举例:李女士2025年1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生育保险,同年2月顺产一胎。李女士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那么李女士2025年1月至12月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后,2026年1月可按规定享受2025年2月顺产一胎的98天生育津贴。

  推荐阅读:2025成都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参保/报销指南

  “两类人员”具体是指哪两类人员?

  答:一是灵活就业人员,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二是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生育保险】,即可获取成都个人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及报销指南、生育津贴申领入口、生育保险报销对象+金额标准+流程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