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患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导语 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四川新农合报销指南。包含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解读、四川新农合报销常见问题解答、新农合患者首次门诊应到哪里去看病、新农合患者应到哪里去住院?住院费用如何报销……具体详情参看正文。

  (六)双向转诊患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因病情需要,由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病情缓解后,经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凡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

  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在下级医院诊治患者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但报账时须提供转院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新农合报销权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急诊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急诊病情证明书方可报销。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运行前,患者出院后凭转诊证明、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统筹地新农合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参合地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运行后,患者凭上述资料在就诊医院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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