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签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人事局)”、“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毕分办)”、“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卫生分中心)”、“成都市区(市)县人社局(人才中心)”、“中国成都人才市场川大分场”、成都市辖区内就业单位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报到证》未签往成都市,但有意愿(需改派)到成都市创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未毕业有到成都市创就业意愿的在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学年)。
温馨提示: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