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2号楼销售公告

导语 温江区“熙悦花园”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本批次准售房源为2号楼商品住房房源,共26套。

  温江区“熙悦花园”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项目备案名为熙悦花园(推广名:隆科·熙悦,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熙悦花园),项目2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开发商: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由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地址: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办合江西三路99号

  房源情况:项目总计商品住房房源552套,建筑面积约58068.6㎡,项目建设占宗地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65%的销售型人才公寓(其中一类人才公寓50%,建面约29034.3㎡,二类人才15%,建面约8710.29㎡)。

  “熙悦花园”本批次准售房源为2号楼商品住房房源,共26套,总建筑面积约3230.84㎡,(其中:115.54㎡两室两厅两卫户型2套,124.99㎡两室两厅两卫户型24套),交付标准为清水房交付。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等规定、熙悦花园项目土地用地出让履约协议和宗地人才公寓建设方案,项目全部房源应当首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依次进行销售,不限制人才可选房源的户型面积和位置,按规定对人才提供购房优先、优惠保障。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购房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及优惠政策包括:

  1. 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温江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2. 优惠政策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F类人才条件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和“1.销售对象第‘(2)类’人才”购房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由温江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A、B、C类人才由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单位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3年 11 月24 日至 11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2日9:00至18: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按照“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第(1)类”人才中,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2)类”人才按照系统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关注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搜“熙悦花园”等方式网上看房;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82608666(11月20至12月2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为提升客户看房体验,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温江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3年11月23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抄送相关单位纳入征信记录。

  6. 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购买其他住房或因工作变动离开成都市的,须向我司返还享受的人才公寓购房款政策性优惠。

  7.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在“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之外,具备购房资格的其他购房人,公告之日起即可在项目销售中心登记购房,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选房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预计为2023年 12 月 3日,公示方式为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隆科熙悦”项目、隆科熙悦营销中心(合江西三路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房销售公告为准。

  其他事宜可致电咨询:

  开发企业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82608666。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82727193。

  附件1. 稳定就业证明

  2.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 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 选房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熙悦花园】可直达温江区配建人才公寓熙悦花园登记入口,查看详细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房源价格+户型+配套设施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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