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西御河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导语 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西御河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招聘9名城管协管员,报名时间至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7:00截止

  为进一步优化西御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人员队伍结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西御河街道城管协管员(聘用合同员工)。

  岗位人数:9名。

  岗位简介:统一着装,主要从事街面巡查,宣传、劝导、制止违反城市管理等相关法规的行为,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处理群众投诉,上报市政、绿化、通信等设施问题,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二)无违法犯罪记录。(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上)和工作能力。(六)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八)能适应夜班及周末、节假日轮班和日常加班。(九)专业技术人员、共产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法律专业毕业或有城市管理相关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十)服从统一安排,服从岗位调配。(十一)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现役军人。(三)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五)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六)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八)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的。(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通过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西御河空间”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7:00截止(以邮箱系统时间为准),晚于截止时间提交报名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填写备好《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西御河街道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或同等级别执业资格(技能)证书、奖励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85088817@qq.com),材料顺序严格按照上述顺序,以阿拉伯数字排序,邮件及压缩文件需以“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报名者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经审查后,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及“西御河空间”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邮件和关注微信公众号消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原则上按岗位资格报考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名额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在开考前调减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核城管协管员队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与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未达到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列入体检对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同时提供报名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于现场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按照总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自行前往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核实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不符合要求或涉嫌弄虚作假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况,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人选。

  (七)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总分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我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八)公示通过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西御河空间”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1.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存在录用人员在录用后未到岗的、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则可依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2. 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3. 提供虚假信息入职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4. 对于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1)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的。(3)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待遇

  按照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和西御河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享受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西御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四)报考咨询电话:028-86750795。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青羊区西御河街道纪工委及社会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核查处理。西御河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028-86007838。

  附件1: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西御河街道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 个人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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