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成都坐地铁有新变化(附详情)

导语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除导盲犬外,军警犬也可上车啦。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后在成都坐地铁有哪些变化?

  新变化

  01免费乘车适用人群

  为营造全龄友好型出行场景,不断提升市民出行的幸福感,在票务方面,《条例》明确,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

  《条例》明确,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乘客,凭有效证件,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查验后,可以免费乘车。

  02除导盲犬外,军警犬也可上车

  《条例》明确,禁止乘客携带以下物品和动物乘车:

  (1)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2)非法持有的枪械弹 药和管制器具;

  (3)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4)运货推车、自行车、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不包括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助力车);

  (5)导盲犬、军警犬之外的其他动物;

  (6)其他影响安全运营的物品。

  03在车厢内禁止外放电子设备

  《条例》明确,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从事下列行为:

  (1)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2)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

  (3)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滋扰其他乘客等;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6ifDsZcqK88nkQyhXZASw

  (4)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5)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6)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7)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04地铁高架段周边禁止升放风筝等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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