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本级第三期公租房选房安排
导语 2024年成都市本级第三期公租房选房需要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到场。
2024年成都市本级第三期公租房选房安排
1.选房到场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选房时保障对象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签约入住
(1)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配租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
(2)选房后,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照《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约定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所选项目的受托管理单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和入住相关事宜,如未按《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约定时间办理签约相关事宜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选定的房屋,同时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已选定的该套房将自动注销。